全球暖化、氣候變遷的衝擊無人可閃避,熱浪洪災已成常態。
各國碳排放管制法規陸續通過施行,要求企業遵循;
全球供應鏈也陸續著手減碳行動,要求上下游一同減碳淨零。
淨零轉型是一個企業必行之路,也是永續發展ESG的關鍵,您準備好了嗎?
產業提升,碳管理能力三部曲
所有減碳行動都必須起於「溫室氣體盤查」,
企業、組織第一步必須先了解自身或產品/服務之排碳量多寡,如同瘦身前必須先健檢秤重,
透過「溫室氣體盤查」的過程,企業、組織可找出消耗最多能源的「碳排熱點」,方能進一步精準規劃減碳策略。
除「組織型盤查」,本文將介紹以「產品」或「服務」生命週期為溫室氣體排放量之計算主體。
什麼是碳足跡?
碳足跡(Carbon Footprint)指一個「產品」或「服務」在其整個生命週期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總和,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。這包括從原材料採集、生產、運輸、使用到處理或廢棄的過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。
圖片來源:經濟部產發署產業節能減碳資訊網
國際標準「碳足跡」與環境部「碳標籤」差異?
兩者雖均是基於 ISO14067 的方法學去計算標的商品/服務的排放量,
但計算過程中所引用數據、排放係數及相關條文要求,會因預期使用的目的不同而異。
1.「碳足跡」:依照ISO國際標準,計算特定產品/服務的生命週期所排放的溫室氣體排放量,並由國際第三方查證公司查驗後發放聲明書。
2.「碳標籤」:碳標籤制度的目的,讓產品各階段的碳排放來源透明化,促使企業調整其產品碳排放量較大的製程,也能促使消費者正確地使用產品,以達到減低產品碳排放量的最佳效益。進行碳足跡計算時,必須以環境部CF-PCR作為界定計算範疇的依據去計算,並經第三方查證後,另向環境部申請,透過嚴謹的審查程序,審核頒發碳標籤。
圖片來源:工研院產品碳足跡資訊網
Q:我正計畫進行碳足跡還需要碳標籤嗎?
A:取決於貴企業碳足跡的使用目的,及自身供應鏈或其他預期使用者是否有要求。
企業同時也可思考,自主性取得「產品」或「服務」的環境部碳標籤,可提升公司綠色形象,促進更國內永續的消費行為。
舉例:國際採購客戶僅要求揭露「產品」碳資訊,回應碳足跡數據即可,不一定要取得碳標籤。
若要該商品也要在國內銷售,想取得碳標籤,才需要另外依環境部「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」規定並選用特定係數計算。
產品「碳足跡」與 歐盟「CBAM含碳量」差異?
碳足跡為計算特定「產品」或「服務」生命週期評估範圍中的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量;
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, CBAM) 申報內容為「產品碳含量」,「產品碳含量」為「產品碳足跡」的一部分,企業若誤會將產品碳足跡和 ISO 14067 的查證報告提交當作CBAM 申報資料,會申報過多的碳排量 ! 對於企業非常不利。例如最多人誤解範疇三的運輸,亦不應列為 CBAM 申報範圍。
ISO14067碳足跡 | 歐盟CBAM含碳量 | |
制度目的 | 針對特定產品/服務計算排放強度 | 針對進入歐盟國家之高碳排產品生產過程排放量, 減少排放並防止碳洩漏風險 |
盤查標的 | 特定「產品」或「服務」均可 |
以「管制的產品」為標的:
鋼鐵及其若干鋼鐵中下游產品(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)、水泥、鋁及其若干鋁中下游產品(如鋁製容器、鋁製管配件等)、肥料、電力、氫氣、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以及部分前驅物(precursors)...等
|
報告邊界 | 標的生命週期範圍之各階段 (B to B 或 Bto C 階段) |
生產過程的排放 (前驅物+製造流程所產生排放) |
盤查範圍 | 評估之生命週期範圍中 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 |
製程僅包含scope 1直接排放、scope 2能源間接排放;
原物料僅計算部分scope 3之上游原物料排放 |
溫室氣體種類 | CO2、CH4、N2O、NF3、SF6、HFCs、PFCs | CO2、N2O、PFCs |
報告更新頻率 | 查證聲明書期限 2 年 ; 環境部碳標籤 5 年 |
過渡期 2023/10/01~2025/12/31 (每季申報一次,申報資料不需經第三方查證) 正式施行 2026/1/1 (每年申報一次,申報資料需經第三方查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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